▲凡我所代理的专利申请及软件著作权登记业务,若符合相关资助条件,可为客户免费办理相关资助。
一、龙岗区专利申请资助标准:
(一)境外专利(外观设计专利除外)(含PCT国际专利)类:
1、获境外专利(外观设计专利除外)(含PCT国际专利途径)授权,资助金额10000元/国/项;
2、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,对其国际阶段一次性资助金额5000元/项;
3、同一项专利获多个国家授权时,最多资助5个国家的费用;
4、每个单位每年累计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。
(二)国内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类(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:
1、发明专利资助金额3000元/项。
2、实用新型专利资助金额2000元/项。
3、每个单位每年累计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。
二、申请专利资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在龙岗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;
2、单位依法经营、按章纳税。
三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资助:
1、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或税务申报的;
2、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单位经营活动的诉讼、仲裁的;
3、申报资料、数据不真实,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;
4、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;